国家能源局:2024年能源工作将聚焦三大方面
作者:国家能源局 时间:2024-04-02
作者:国家能源局 时间:2024-04-02
3月22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《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提出了2024年能源工作的三大目标。
首先,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。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.8亿吨标准煤左右。煤炭稳产增产,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,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。发电装机达到31.7亿千瓦左右,发电量达到9.96万亿千瓦时左右,“西电东送”输电能力持续提升。
其次,能源结构持续优化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%左右。风电、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%以上。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.9%左右,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。
最后,质量效率稳步提高。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。煤电“三改联动”持续推进。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。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。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取得新进展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从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、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、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、推进能源技术创新、持续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、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。
《指导意见》强调,各省(区、市)能源主管部门、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有关能源企业,要依据本指导意见,结合本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,创新性开展工作,加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,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。